<u id="hstko"></u>
  • <u id="hstko"></u>

              <i id="hstko"></i>

              【無錫市翻譯協會】34年翻譯經驗/專業級翻譯服務【無錫市翻譯協會】34年翻譯經驗/專業級翻譯服務

              客服熱線:88882888, 13906192326

              首 頁»關于協會»協會章程

              無錫市翻譯協會章程

               (2018年9月15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一章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是無錫市翻譯協會,英文名稱為Wuxi Association of Translators,縮寫為WAT。它成立19886月,原名無錫市科技翻譯工作者協會,19986月改為現名,簡稱“無錫譯協”。

              第二條  本會是由全市(含江陰市、宜興市)翻譯水平較高的翻譯工作者和翻譯力量較強的組織機構自愿組成的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本團體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團結和組織全市翻譯工作者開展翻譯研究和學術交流,提高翻譯水平,維護翻譯工作者的合法權利和正當利益;接受政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委托的翻譯任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中外科技經濟文化交流服務。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四條  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無錫市民政局。

              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無錫市哲學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本會的業務指導單位是無錫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會的組成部分,需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在授權的范圍內發展會員、開展活動。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訂章程,法律責任由本會承擔。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是江蘇省無錫市學前街88-3201室。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開展翻譯學術交流活動;

              (二)舉辦翻譯講座和報告會;

              (三)翻譯編印學術資料和內部交流刊物;

              (四)開展外語翻譯的咨詢、服務工作;

              (五)協調社會翻譯等事務,促進本地區翻譯事業的發展。

              第三章   

              第八條  本會的會員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九條  自愿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在本市(含江陰市、宜興市)從事科技、文化、教育、經貿或其它涉外翻譯工作;

              (三)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有志于開展翻譯工作,提高翻譯水平,熱心為社會服務。

              (四)單位會員擁有一支能力較強的翻譯隊伍。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提交翻譯資質證書或能證明本人翻譯水平的譯文、譯作(復印件或原件);

              (三)經2名理事審核推薦、2名常務理事審定簽字,并報秘書處備案;

              (四)頒發會員證并公告;

              (五)單位會員經該單位理事推薦,可以發展擁護本會章程、外語水平較高、年滿18周歲的學生會員,并報秘書處備案。學生會員一旦畢業即失去會員資格。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優先獲得本會會刊、相關資訊及服務;

              (四)對本會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四)支持本會工作,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按規定繳納會費;

              (七)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會員連續12個月不參加本會活動,或不交納會費,或不做協會所分配的工作,即被視為自動退會,由理事會宣布除名并收繳會員證。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以暫停其會員資格或者予以除名,收繳會員證。

              第十五條  會員退會、被暫停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會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六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三)制定和修改本會選舉辦法;

              (四)選舉或者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監事;

              (五)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六)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七)決定協會名稱變更、終止等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每屆召開一次會議。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本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須提前15日將會議的議題書面通知會員代表。

              第十八條  經理事會或者本會50%上的會員代表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由上一屆理事會根據會員總數、語種、單位會員等因素確定,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具備下列條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決定更名和終止事宜,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須經到會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須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

              (二)選舉理事、監事,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低于總票數的 50%。選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低于總票數的2/3。

              其他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過半數表決通過。

              第二節  理事會

              第二十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  本會理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恪守本會章程,遵守民主集中制;

              (二)有一定的社會工作能力和較高的翻譯水平;

              (三)熱心協會工作,不計名利、不計報酬,有奉獻精神;

              (四)能積極參加理事會議,完成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交辦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單位會員的理事代表由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擔任。單位調整理事代表,由其書面通知本會,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備案。該理事同時為常務理事的,一并調整。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會員代表產生辦法和分配名額;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四)決定內設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五)決定副秘書長和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人選;

              (六)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

              (八)向會員代表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審議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十一)決定會員的除名;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與會員代表大會任期一致。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  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可書面委托1名代表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七條  本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八條 經會長或者半數理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

              第三節  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九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成員包括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常務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第一至六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可向理事會提出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的建議。

              常務理事會與理事會任期一致。

              第三十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會成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可書面委托1名代表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三十二條  經會長或者半數常務理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四節  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本會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和活動地域內有較大的影響;

              (三)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會長任期每屆五年,連任不超過兩屆;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能夠忠實、勤勉履行職責,維護本會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六)無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不得擔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五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領導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必要時可委托或指定一名常務理事召集和主持;

              (三)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各項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會簽署重要文件;

              (五)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六條 秘書長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協助會長開展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內設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二)參加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內設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提名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五)擬定年度工作報告和計劃,報理事會審議;

              (六)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批準;

              (七)擬訂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報理事會審議;

              (八)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九)主持編輯出版本會會刊《無錫翻譯》;

              (十)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制作書面決議,并由負責人、監事審閱、簽名。會議記錄、會議決議應當以適當方式向會員通報。

              負責人的選舉結果須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并向會員公開。

              第五節  監事會

              第三十八條  本會設監事會,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一致,期滿可以連任。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設監事長1人,由監事推選。

              第三十九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和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理事會會議,監事長列席常務理事會會議,對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

              (二)對理事、常務理事執行本會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罷免的建議;

              (三)檢查本會的財務報告,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工作和提出建議;

              (四)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會利益的行為,及時予以糾正;

              (五)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本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決定其他應由監事會審議的事項。

              監事會每6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監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2/3以上監事通過方為有效。

              第六節  名譽會長、顧問

              第四十一條  為充分發揮老會長、資深理事的作用,本會特聘請老會長、資深理事擔任名譽會長和顧問,以指導本會更好地開展工作。

              第四十二條  名譽會長、顧問由常務理事會提名、理事會決定。

              第四十三條  名譽會長、顧問在理事會領導下工作,其主要負責:

              (一)   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

              (二)   開展對外宣傳活動,以擴大本會影響;

              (三)   協助調查研究;

              (四)   完成本會委托的其他任務。

              第五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四條  本會的收入來源于: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五條  本會的收入及其使用情況應當向會員代表大會公布,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檢查。

              本會接受境外捐贈收入的,須將接受捐贈和使用的情況向業務主管單位及登記管理機關報告。

              第四十六條  本會經費主要用于:

                  (一)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

              (二)必要的行政辦公和人員薪酬支出;

              (三)其他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四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八條  本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九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第五十條  本會進行換屆、變更法定代表人,應當進行財務審計,并將審計報告報送業務主管單位及登記管理機關。

              第五十一條  本會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二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登記管理機關預審后,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十三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到會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管理機關核準日期為章程的生效日期。

              第七章  終止和剩余財產處理

              第五十四條  本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五十五條  本會終止,應當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及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五十六條  本會終止前,在業務主管單位指導下,由理事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清算組,負責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七條  本會完成清算工作后,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五十八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及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經2018915日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六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會理事會。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客戶服務熱線

              88882888, 13906192326


              在線客服
              2020国产品在线视频不卡不卡_亚洲日韩中文无码另类_一级一级AA免费一片_人妻无码中文字幕第一区